预防性扣押与海关行政程序(PAMA)应对指南

KNR Abogados

预防性扣押,是海关当局在推定存在违规情形时对您的货物采取的扣留措施;海关行政程序(PAMA)则是您借以推翻该推定的程序。程序以一份笔录开始,经过举证与陈述意见阶段,最终以一项决定结束:或发还货物,或认定处罚。抗辩的成败取决于举证阶段,因此带着整理完备的文件进入程序至关重要。

当局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扣押货物?

《海关法》(Ley Aduanera)第151条列举了对货物和运输工具实施预防性扣押的各种情形。其中包括:没有海关单证证明其合法在境(legal estancia)或合法持有的货物;未缴纳反倾销/反补贴税(cuota compensatoria)或未遵守非关税监管措施;未申报的货物;供应商或进口商的信息虚假或不存在;以及申报价值比相同或类似货物的价值低50%或以上。2025年11月19日在联邦官方公报(DOF)公布的修订,新增了暂时进口货物未到达或在登记地址未能找到的情形。

PAMA 各阶段如何运作?

  • 启动笔录:记载主管机关、事实、货物描述,以及(如有)样品。向您交付副本即视为送达(第150条)。
  • 举证与陈述意见:笔录会载明提交期限;证据的评定适用《联邦税法典》(Código Fiscal de la Federación)第123条和第130条。该期限较短,自笔录送达生效之日起算,建议从第一天起就与律师一同审查。
  • 决定:如果证据推翻了所指情形,货物将被发还且不受处罚;否则,应在最长期限内作出最终决定,如未作出,则启动程序的相关行为失去效力(第153条)。该期限在《海关法》所引致的《联邦税法典》第46-A条规定的情形下中止。

如果扣押发生在实地检查(visita domiciliaria)期间,规则则有所不同:针对该批货物,扣押笔录视同最终笔录,程序适用第155条,而不是第152条和第153条。

有哪些抗辩途径?

策略取决于所援引的情形:以文件证明货物合法在境;证明申报的价值或原产地正确;当扣押源于税则归类时,申请召开技术咨询会议(该会议本身不构成救济审级);或者在货物超量或未申报的情形下,对笔录表示认可,以获得临时决定、缴纳核定款项并取回货物,但这意味着接受相关事实,必须事先慎重权衡。如果存在漏缴的税费但不适用扣押,则适用第152条规定的程序,它不同于 PAMA。

扣押往往是先前核查的结果;如果您尚未走到这一步,请阅读面对举报或海关调查应当怎么做。涉及仓储和包裹业务的,请参阅物流与跨境电商。

更新于2026年10月。

本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每个案件均需个别分析。

您是否遇到过这些情况?

您是否正处于这种情况?

  • 当局在海关监管场所或运输途中扣留了一批货物,并向您出具了笔录。
  • 对方告知货物已被预防性扣押,但您并不清楚所援引的是哪一种情形。
  • 您的承运人或报关代理人通知您,该批货物无法继续运输。
  • 当局对报关单中申报的价值、原产地或税则归类提出质疑。
  • 您的仓库中存有货物,却没有文件证明其合法在境。
  • 您有暂时进口的货物,当局在登记的地址未能找到。
利害所在

延误应对的风险

丧失举证机会

启动笔录会规定一个较短的举证和陈述意见期限。此阶段未提交的材料,事后很难补正。

税费与罚款的认定

如果未能推翻所指情形,除丧失货物外,决定还可能认定对外贸易税费、附加费用(accesorios)及罚款。

仓储费用与运营中断

货物被扣期间,整条供应链随之停摆:订单无法履行,仓储费用累积,客户也不会等待决定作出。

对其他方面的连锁影响

扣押可能引发核查权的行使,并影响进口商登记册中的登记资格,进而波及整个业务运作。

我们如何介入
01

研读笔录与所援引情形

我们识别所援引的依据、涉案货物和所取样品,以及要推翻该情形需要证明什么。

02

举证方案

我们确定哪些关于价值、原产地、税则归类、非关税监管措施以及证明合法在境的文件与本案相关,并确定如何从第三方处取得。

03

举证、陈述意见与技术咨询会议

我们在法定阶段内提交书面材料;如果涉及税则归类争议,我们会评估是否申请召开技术咨询会议(junta técnica consultiva)。

04

跟进主管机关

我们跟进案卷,处理额外的资料提供要求,并关注决定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。

05

决定与后续抗辩

如果决定不利,我们评估可采取的救济途径,及其对您的业务和进口商登记册的影响。

相关经验

我们代理进口商和物流运营商,参与因海关查验、运输途中货物核查,以及在实地检查中扣押货物而引发的程序。我们与客户的对外贸易部门协作整合书证,并与报关代理人合作还原业务经过。

常见问题

为您答疑解惑

什么是货物的预防性扣押?

这是海关当局在认为出现《海关法》(Ley Aduanera)第151条所列情形之一时,对货物或运输工具采取的扣留措施。它并非终局性处罚,而是启动一项程序,您可以在该程序中证明货物合法在境,或推翻所援引的情形。

什么是 PAMA?

PAMA 是《海关法》(Ley Aduanera)第150条至第153条规定的海关行政程序(procedimiento administrativo en materia aduanera)。它以记录扣押情况的启动笔录开始,随后进入举证与陈述意见阶段,最终以一项决定结束。如果证据证明了货物合法在境或推翻了所援引的情形,货物将被发还,且不受处罚。

哪些证据可以用来推翻扣押?

这取决于所援引的情形。常见的有价值和原产地文件、报关单及其附件、合同、付款凭证、证书以及非关税监管措施相关文件。哪些证据相关且充分,需要逐案判断。

如果当局没有按时作出决定,会怎样?

法律规定了最长的决定期限,并对逾期作出了相应规定,但该期限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中止。因此,不宜在未审查案卷的情况下,就认为时间的流逝会使问题自行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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